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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司法局“三个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19-12-09 16:5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字体【     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援助服务,寿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案件全程化、多角度监管,有力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弱势困难群体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案件指派管理。对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合法性,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寿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特点进行指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的专长,确保援助能力的最大化。

二是突出抓好案件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电话调查。寿县司法局委托寿县电信分公司对受援人进行满意度电话调查。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县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考核小组,全面对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回访等环节案件质量标准,严把审核关,形成量化结果,并予以公布,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限时督办、整改。认真组织案件庭审旁听。邀请专业法律工作者、群众代表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全面了解承办律师的办案水平和服务态度,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全年开庭审理的5℅案件进行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情况实行现场检验,并对旁听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和处理,建立统一的工作台账。开展优秀卷宗评选。局专门成立领导组对2019年优秀法律援助卷宗进行评选,对优秀承办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是突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醒目位置悬挂了服务监督台和投诉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方便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同时建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投诉查处机制,凡进行投诉的必须予以查证,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处理并登记在册。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4229047/36693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