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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日报】“百姓评理说事点”打通基层治理组织“末梢”

发布日期:2022-08-16 15:22   作者:朱庆磊 孙晓丹 孙玲艳    来源:淮南日报    字体【     阅读:


今年6月,大通区上窑镇马岗村村民史某喜来到上窑司法所,反映其表外甥刘某趁自己外出打工时将自家宅基地占去部分盖上楼房。自己找刘某理论,但刘某不承认,只说自己与另一个堂舅换的地,不愿与史某喜解决纠纷。

上窑司法所接到申请后,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到10年前史某喜确实在这块地种菜。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纠纷的另一个当事人刘某的堂舅史某广,表示自己在刘某盖房时确实同意让他盖房,如果史某喜要地自己可以给他。于是,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马岗村“百姓说事室”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经过丈量,刘某侵占史某喜约0.2亩宅基地,刘某同意补偿史某喜5000元现金。此次宅基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双方对此次调解均表示满意。

群众有纠纷、邻里有矛盾,去哪里评理?在大通区,“百姓评理说事点”不仅能够说事拉理,还成为社情民意收集点、法律政策宣传点、矛盾纠纷化解点。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今年以来,大通区司法局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为出发点,全面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全区58个村(社区)和5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百姓说事室”,实现“百姓评理说事点”全覆盖,让老百姓在家门口通过“唠家常”的方式,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实现“就地化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末梢”,激活了人民调解的新活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将“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落到实处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强化统筹推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部署、同总结,召开推进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村(社区)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为副组长,人民调解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落到实处。

突出标准化建设。区司法局按照“百姓评理说事点”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悬挂统一标识牌,统一上墙评理说事工作制度,结合大通区“普法微信群”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宣传工作。利用现有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摆放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图书供群众阅读学习。发放《大通区司法局致群众的一封信》,便于居民遇到“事”随时可以找到人去“说”,并及时收集梳理问题线索,解答法律咨询,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有力有序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标准化建设。

多方联动,用心服务,妥善化解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

区司法局坚持多方联动,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凸显“百姓评理说事点”功能;聘任村干部、老党员、乡贤、德高望重人士为人民调解员,增强评理说事说服力;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评理说事法律专业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与悬挂横幅、设计宣传展板等落地宣传相结合,扩大评理说事点影响力;与派出所、乡镇(街道)综治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用心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区司法局坚持以法理止纷争、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围绕民生诉求、阶段性矛盾纠纷特点、群众法律需求,建立完善“百姓评理说事点”各项制度。各司法所干警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定期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下沉到“百姓评理说事点”,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遇到的“烦心事”“闹心事”。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区各司法所依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搭建了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畅通了百姓的诉求渠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海报5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份,开展系列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及法治宣传品300余份。全区“百姓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12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4件,做到了让群众“烦心事”“闹心事”在“百姓说事点”得到妥善化解,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贡献了力量。

原文链接:https://hnrb.huainannet.com/202208/16/node_A01.html#content_109774

(责任编辑: 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