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司许〔2021〕第92号)
吕燕燕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淮南市(1人)
吕燕燕 安徽竞合律师事务所
二、安庆市(1人)
程丽媛 安徽同合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9日
抄送:淮南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