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陈玥等3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1〕第33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的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陈玥等3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2月19日
附件:陈玥等3名同志名单
抄送:淮南市、滁州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陈玥等3名同志名单
淮南市
陈 玥 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
滁州市
夏立新 凤阳县司法局
省直单位
李 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