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钟健筠等2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1〕第73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的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钟健筠等2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钟健筠等20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3日
抄送:合肥市、宿州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宿松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钟健筠等20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钟健筠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李 欣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李新军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宿州市
赵 浩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邢会玲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
黄 梅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滁州市
左世军 中共来安县委员会宣传部
张 阳 凤阳县公安局
孙莉媛 滁州市公安局
孙银银 滁州市公安局
六安市
楚梦鸿 六安市公安局
聂洪伟 六安市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陈 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马鞍山市
张思平 当涂县公安局
张泽宇 当涂县公安局
田 峥 当涂县公安局
芜湖市
刘 鲲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安庆市
胡晓云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宿松县
杨良华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省直单位
蔡晶晶 安徽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