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司法局积极履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责
信件编号: | 20221110001 | 来信时间: | 2022-11-10 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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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建言献策 | 姓名: | 李**** |
内容: | 11月7日晚,在淮北市无阳性病例、本人也无淮北旅居史的情况下,仅因接触了淮北市区来淮南的人员,就被社区要求全家居家隔离7天。到处申诉无门,社区、防疫办的反馈都是,作为工作人员,只能执行政府11月7日发布的《淮南疾控紧急提醒》中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对此本人也予以配合。 但针对这种淮南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明显不符合国务院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违反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等行政规章的政策指令,希望司法局能积极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决策时不采纳是一回事;但如果失察或者明知情况而不反映,本人认为就有渎职不作为之嫌了。) | ||
回复单位: | 市司法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2-11-25 12: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收到您的信件后,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市卫生健康部门取得联系。市卫生健康部门认为:11月7日发布的《淮南疾控紧急提醒》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的,也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淮北市疫情情况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发布的,并不违反上位政策。 11月7日发布的《淮南疫情紧急提醒》要求,对10月29日以来有淮北市旅居史的来(返)淮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居家隔离7天,没有明确要求接触者必须进行居家隔离7天。社区对该提醒的理解可能有些偏差,给李先生的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还请李先生理解。 我们也将联系有关单位,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按要求执行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