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是否可以申请对肇事者立即执行行政处罚?
信件编号: | 20221128001 | 来信时间: | 2022-11-28 15:43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李**** |
内容: | 肇事人驾驶私家车撞伤乘坐电瓶车人员后弃车逃逸,被撞人受伤严重在医院抢救、治疗,事情发生至今已近20天,肇事者任然逍遥法外,对事故置之不理,不但拒绝负担医疗费用,且对伤者口出“撞你怎么样”的狂言,交警部门除出具肇事者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后没有任何行动,目前伤者已无力承担医疗费用。 请问交警部门做法是否合法?伤者一方是否可以向交警部门要求先对肇事者执行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肇事逃逸难道不犯法?伤者又该怎样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2-12-03 10:0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首先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是还请稍安勿躁,正常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后续事项,耐心等待交警部门处理结果。若确实若您所述,我们认为肇事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至于如何行政处罚,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实后做出决定。正常情况下,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失,待治疗完毕损失确定后,以及双方协商不成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你也可到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或拨打12348法律咨询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市法援中心地址位于田家庵区洞山中路48号市司法局一楼西大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