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出台省内首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辅警)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以来,淮南市司法局将原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划转的14名辅警派驻到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弥补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不足,为规范辅警职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现行政策,研究出台了全省首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辅警)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共十三条,对辅警的职责、权利、义务、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帮、教、学”,明确岗位职责。《办法》规定:社矫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帮助就学、指导就业、组织技能培训、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及相关公益活动。同时,明确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不得从事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出具调查评估报告、主持入矫宣告、审批社矫事项、参与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从事的其他工作。
“忠、严、清”,明确岗位禁止。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知悉的商业秘密、社区矫正对象个人隐私和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从事或者参与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权、绩、效”,明确权利义务。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福利、参加社会保险、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和对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市社区矫正支队对辅助人员(辅警)统一开展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调整工作岗位、依法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辅助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