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三心三落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精心组织,落实衔接管理。结合安置帮教对象人数众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等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实施方案,与村(社区)、帮教对象亲属、有关单位等,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协议书,落实落细帮教措施。分类建立重点人员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卷、一人一策,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细心走访,落实摸排管控。通过全国安置帮教系统推送信息、监所交付法律文书、自行报到、摸查排查等方式,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村(社区)组织、帮教小组成员、有关单位等,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登记工作。对未到司法所报到或失联安置帮教对象,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予以甄别、查找。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登记建档,妥善安置。
暖心帮扶,落实促归举措。做好安置帮教对象初次见面谈心谈话、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等,详细了解安置帮教对象思想、生活、就业、现实表现等情况。每年拿出5万元左右资金,对部分生活困难安置帮教对象实施临时救助。落实安置帮教对象承包地、低保、救济、医疗保险等政策。依托企业在全县25个乡镇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就业基地,解决部分安置帮教对象就业难问题。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