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八五”普法以来,寿县司法局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创新为民服务举措,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全面推动基层法治、德治、自治融合发展,为维护寿县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完善乡村治理基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依托现有公园、广场等各类公共资源,加入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元素,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治文化。目前,25个乡镇均建立同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长廊(墙)289个,法治宣传栏600余个,法律图书角289座。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学法场所。
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在全县大力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与“法律明白人”的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优势,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百姓评理说事点”等阵地打造了一批“法律明白人”特色工作站点,重点结合农闲时节、农村节日、农民工返乡季等时机,常态化宣传与村(居)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农村实际,组织司法干警、普法志愿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助力“三下乡”“送法进乡村 法治迎新春”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