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效应”
寿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到“四个强化”,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施,为推进法治寿县建设提供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县委党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县干部参与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班学习。全县上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活动相结合,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七进”走深走实。
强化日常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寿县人民政府学法制度》要求,制定年度政府学法计划,进一步促进政府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增强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学法制度常态化,结合“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和论文,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实施。
强化重大决策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召开政府常务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听取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化。
强化法治成效结果运用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写入述职报告。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绩效考评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分年度组织包括县四大班子领导在内的多名公职人员参加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