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一季度对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1 17:09信息来源:市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我局在2024年一季度未对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特此说明。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