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为加强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和省厅工作部署,2025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考核工作将于今年3月上旬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2025年12月 31日前核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应当参加2025年度检查考核。
二、考核时间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由各县区司法局结合实际一并组织进行,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区完成年度检查工作,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三、检查内容及评定标准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等方面。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一是放任、纵容、袒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人员和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三是本所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四是本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五是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六是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活动开展、受到奖惩等方面。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一是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二是参加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三是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一年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案件达到两件以上的;四是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检查流程
根据《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精神,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评、县(市、区)司法局初审、市(直管县、市)司法局审定、省司法厅备案的程序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完成后,及时将202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检查考核名单、考核结果等信息在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一支不可替代的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年度检查考核是强素质、树形象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周密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区)司法局在年度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治疗,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该合并的合并,该注销的注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不健全的,章程、合伙协议不规范的,要督促建立完善进一步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对不实际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清理,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退出机制。切实将检查考核成效转化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效能。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区)司法局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考核初审。4月20日前,将年度检查考核情况总结、考核结果、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花名册(附件1、2)等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电子版发邮箱,邮箱地址:hnlsglk@163.com。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2795028
附件1:淮南市 2025 年度参加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花名册.xls
附件2:淮南市 2025 年度参加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花名册.xls
淮南市司法局
2026年 3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