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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司法局关于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16:25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阅读:

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淮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对象主要为淮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党政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聘任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

2.业务能力强。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热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道德品质好。公道正派,善于沟通,客观公正,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身体条件佳。受聘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信用记录良。无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执业纪律处理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关注本市行政执法状况,对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作风、执法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参与淮南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质效评议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估论证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等工作

4.承担淮南市司法局指派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及解聘情形

每届聘期5年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淮南市司法局予以解聘:

1.不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选聘条件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变动、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未出现上述解聘情形且表现优秀的,届满后可续聘一届。续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届聘任总人数的50%。

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除聘任关系。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淮南市司法局网站”和“淮南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2026年525日前报名者填写《淮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hnsxzzfjdk@163.com

(二)审查。淮南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公示。在“淮南市司法局网站”及“淮南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任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淮南市司法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554-2795011

 

附件:淮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doc

 

 

淮南市司法局

2026年513

 

(责任编辑: 赵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