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司法局关于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淮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对象主要为淮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党政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聘任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
2.业务能力强。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热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道德品质好。公道正派,善于沟通,客观公正,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身体条件佳。受聘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信用记录良。无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执业纪律处理记录等,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关注本市行政执法状况,对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作风、执法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参与淮南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质效评议、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估论证、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等工作;
4.承担淮南市司法局指派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及解聘情形
每届聘期5年。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淮南市司法局予以解聘:
1.不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选聘条件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变动、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如未出现上述解聘情形且表现优秀的,届满后可续聘一届。续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届聘任总人数的50%。
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除聘任关系。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淮南市司法局网站”和“淮南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2026年5月25日前,报名者填写《淮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nsxzzfjdk@163.com。
(二)审查。淮南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公示。在“淮南市司法局网站”及“淮南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任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淮南市司法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554-2795011
淮南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