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审查论证会
9月24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云朝主持召开了《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送审稿)》论证会。牵头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论证会。
会上,牵头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补偿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和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等主要内容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情况。与会其他单位和市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各自职责发表了意见建议。何云朝对《补偿标准》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重点围绕《补偿标准》中提出的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情况、建筑类补偿标准调整情况、装饰装潢类补偿标准调整情况、生产设施类补偿标准调整情况以及与周边地市对比情况等核心问题展开合法性、合理性论证。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梳理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及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会同市司法局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