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为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及实施效果,确保实现决策目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近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是实施1周年以上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农业农村、民政、医保、人社、财政、工信等领域。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决策执行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案卷评查等方法,自行评估或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决策执行基本情况、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评价意见、决策执行效果、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结论等5个方面。
决策后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后期,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决策事项延续、中止、终止、调整等。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