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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月报(2024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24-11-21 09:34   作者:陈怀川    来源:法治督察科    字体【     阅读:

立法协调小组:1、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2、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3、修改《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并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各工委室修改意见,启动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工作。(立法协调小组:王星)

执法协调小组:1、10月29日,在全省先行印发《淮南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淮司通〔2024〕13号),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建设;2、梳理完成《市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共涉及35家市直部门、908项证明事项、2090个证明材料。梳理《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于10月29日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并在市司法局网站公布。3、10月16日起,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公安、重点执法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市级法治监督员组成的评查小组,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水利等10个领域的50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执法协调小组:沈洁)

司法协调小组:1、国庆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力防事故、保安全、护稳定,全市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圆满完成国庆安保工作。2、今年以来,淮南市司法局持续建强“法律明白人”,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菜单式”普法宣传。全市5042名“法律明白人”结合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电信诈骗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普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多点式”排查解纷。发挥“法律明白人”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三是“滚动式”走访服务。鼓励“法律明白人”强化沟通交流,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司法协调小组:陈峰)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10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走进小刘庄社区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通过“企呼我为”服务站,针对性开展专项法律服务。10月16日,寿县司法局八公山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进商铺活动。凤台县司法局李冲司法所联合经开区司法所深入安徽恒远电子称重设备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 普法心连心”的“双提升”宣传活动。2、强化青少年普法,进校园开展法治课。10月10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谢家集区司法局联合唐山司法所来到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安徽机械工业学校为正在军训的大、中专新生送上开学第一堂法治课。10月9日,寿县司法局众兴司法所与众兴学区、众兴派出所及交警四中队合作,走进攀登中学开展法治宣传,窑口司法所联合相关单位在陶圩小学进行法治宣传。10月16日,潘集区高皇镇妇联和司法所为高皇中心小学的师生举办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10月18日,凤台县古店派出所与司法所、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在古店中学举办了法治教育暨校园安全专题报告会。此外,朱马店司法所与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联合在朱马店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以“用法律守护成长,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讲座。3、普法进机关。10月9日,田家庵区曹庵镇党委政府开展了政府专题法治课。10月14日,田家庵区洞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姚铮在街道会议室讲授了专题法治课。10月18日,田家庵区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田家庵区2024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0月10日,寿县安丰塘镇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胡瑛坤)

寿县:1、10月14日,印发《关于成立寿县“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切实加强全县“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有效开展,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10月11日,印发《关于参加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统一培训的通知》,组织乡镇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决赛统一培训。3、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寿县司法局:范玉平)

凤台县:1、10月22日,举办凤台县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由县食安办主办,县市场监管局承办。活动现场,县有关部门设置了多个宣传台,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向市民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2、10月22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关于报送 2024 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知》,就2024年凤台县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总结。3、10月24日,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4、为持续推进“终本清仓”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27日,凤台县法院第六次开展“徽动执行”专项行动。(凤台县司法局:张晶晶)

田家庵区:1、10月18日,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办田家庵区2024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区73名科级领导干部参训。2、10月,田家庵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家政法单位组织政法干警开办政法系统干警联学培训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来展开学习、并通过集中研讨和小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深悟透。3、9月5日,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淮南市田家庵区“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组织开展“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9月20日,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关于成立田家庵区“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田家庵区司法局:崔雪)

大通区:1、10月8日上午,中共大通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第10次学习会议召开。会议书面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内容。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办法》制定的内容和内涵,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10月30日下午,举办大通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专题培训班,培训以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为主题,课程内容主要涉及城管、农水两个部门赋权事项,各乡镇(街道)分管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同志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3、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截至10月末,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结案18件,纠错2件,对其中2件复杂案件举行听证,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2件,均按要求进行办理及答复。区政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5件,结案7件,其中败诉1件;正在办理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大通区司法局:刘皓琛)

谢家集区:1、区司法局组织召开谢家集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专项机制暨第三季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及各司法所长代表参加了会议,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2、10月28日,区司法局组织各乡镇抽选20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由司法部主办的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线上培训。(谢家集区司法局:赵元梓)

八公山区:1、10月22日,八公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任务。2、10月30日,毕家岗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办在新淮园社区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普法志愿者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并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条,并展示平安建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和法治宣传品,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品8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争做学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八公山区司法局:范梦悦)

潘集区:1、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潘集区对10月份全区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问题进行了梳理,共形成5条履约践诺事项。同时,对三德管业(南通)有限公司在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反映的有关政府履约践诺问题,已完成销号,兑现金额47.85万元。2、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报经区政府同意,自2024年9月27日起,正式启用“潘集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潘集区司法局:胡浩睿)

毛集实验区:1、10月22日,区管委组织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政策解读,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审查能力,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全面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并对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启用毛集实验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推进毛集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8名工作人员获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并协调区直执法部门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毛集区司法局:颜炎)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