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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19 09:34   作者:程晋秀    来源:合法性审查科    字体【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近日,淮南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通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进行公布,并同步收录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按年度在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已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统一”制度的建立,是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闭环式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公开透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