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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5-06-25 17:02   作者:杨娟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阅读:

为推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机制,截至目前,联动审查市政府决策事项20件,共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标准衔接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时,对公平竞争相关标准有疑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相关标准变更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及时通知司法行政部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防止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带病”出台。

二是会商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中,认为涉及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在合法性审查中,认为还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时,双方应当加强沟通会商,必要时可听取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

三是沟通协调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管理合规的前提下,互通典型案例、互鉴审查经验。对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重大疑难问题,联合开展课题调研,推动理论研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双向联动、多方参与,减少分歧、形成共识,不断提升审查意见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协调性。

四是监督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应将问题通报负责备案审查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应将问题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