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率先立规,共享赋能气象
近日,《淮南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在全省率先出台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政府规章,《办法》共16条,为优化气象监测资源配置、推动气象数据高效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第一,统一技术标准,严把数据质量关。《办法》要求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气象主管机构编制公布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录并动态更新,。设施所属主体应加强运行维护和质量控制,按规定及时汇交监测数据,从源头上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二,搭建平台,保障数据安全。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监测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打破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壁垒,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同时明确,通过共享获取数据的组织和个人须依法保护、合法利用数据,筑牢安全防线。
第三,深化应用,赋能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展气象监测技术研究和设施迭代更新。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将与高校、企业合作,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拓展在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场景,让气象数据成为发展新引擎。
《办法》的施行标志着淮南在气象数据治理领域迈出全省先行一步的关键步伐。通过制度创新打通数据壁垒、激活要素潜能,气象数据将从“监测云端”精准落到“田间地头”“防汛一线”和“产业前沿”,为淮南加快建设智慧韧性城市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责任编辑: 孙明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