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法援“四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凤台县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创新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举措,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该县建立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服务窗口、250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县妇联、残联、法院、看守所等单位设置3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让老年人可以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畅通老年人维权的渠道。
完善老年人便民服务措施。该县司法局开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来电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让老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上门法律服务。
强化老年人案件质量监管。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律师代理案件。加强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采取旁听庭审、卷宗评查、案件回访、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有效提高涉老案件质量,保障老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依托“3·15”“6·26”以及乡镇庙会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和“法援惠民生,为民办实事”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宣传短视频和各种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老年人了解法律援助的内容和程序,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在老年群体的知晓率和社会覆盖率。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常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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