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四项举措高效推进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确保试点落实。凤台县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高度出发,以推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目标,将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作为解决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招聘26名退役军人分配基层司法所,强化基层力量。同时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凤台县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办法》,共同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为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司法所协理员尽快转变角色,凤台县司法局通过举办培训会议、所务会议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引导和政策解读,帮助司法协理员树立“小岗位、大格局”思想意识,引导他们提升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同时,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司法协理员的职能定位,树立忠诚、为民、担当的价值观,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纪律规矩,增强思想防线,自觉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规范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向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维护辖区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制定考核制度。结合管理办法,凤台县司法局围绕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准入条件、招聘方式、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一整套制度机制。制定《司法所协理员考核办法》、司法所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全面推行考评机制,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司法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监督考核,形成“能上能下”的赏罚考核机制。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激发队伍动能。强化激励机制,制定信息奖励办法,实行调解案件经费补贴奖励,定期开展业务评比活动,每年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司法协理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强化人文关怀,认真落实休假制度,鼓励提升学历文凭和参加全国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增强司法协理员的归属感和获得感,打造一支稳得住、冲得上、干得好的司法行政新队伍,筑牢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