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司法局稳步提高社区矫正力量
突出建章立制,推进权责科学运行。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抓手,紧密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完善、实化、固化各项制度设计。以区社区矫正机构为主导,厘清明确司法所、协作区、村(社区)的职责事项,编制了《潘集区社区矫正审批权责清单》《潘集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指引》《潘集区社区矫正协作区业务办理流程》,划定村(社区)参与矫正工作边界和负面清单,规范社区矫正权责运行,防止监管帮扶的异化。
突出队伍建设,推进试点任务落实。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潘集区深化社区矫正改革推进“片区协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域相邻、利于工作原则,确定潘集镇为协作区场所驻地,协作区场所面积约200平方米,并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设置功能室,满足工作人员办公、指挥调度、社区矫正业务等基本功能。选配3名司法干警,5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到社区矫正协作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配备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3台。
突出创新创优,推进动态立体监管。依托“安徽省社区矫正‘情指行’一体化运行平台”,社区矫正大队、协作区、司法所实现与“智慧矫正中心”配套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雪亮工程”“206系统”等平台对接窗口,加强监控图像、交通出行、人脸比对、身份登记等数据交互分析,规范配备“三通app”等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实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业务线上一体化办理,充分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以及实战能力。
突出多方参与,推进构建帮教合力。整合社会资源参与质效,会同镇村积极协调人社、教育、民政、工会等部门,联合民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引导进驻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社区民警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群众等社会力量,努力拓宽教育帮扶渠道。到目前,全区共有22余名社会工作者、188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10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企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