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企业家“面对面”架起法治助企“连心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凤台县司法局出台了民营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制度,以领导挂帅为纽带,多样形式为桥梁,高效处理为目标,规范流程为支撑,架起了法治助企“连心桥”,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领导挂帅,凝聚核心力量。明确企业家接待人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根据反映的问题邀请律师、公证员等参与接待企业家,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做好企业家约见工作。
多样形式,拓宽服务渠道。按照“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便利企业、便于问题解决、确保实用实效等原则,县司法局结合普法宣传、法律服务进万企等工作,采取上门服务、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公开接待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家“面对面”活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分类处理,高效解决问题。依据“分类处理”原则,对于企业家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情况复杂、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不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围的,告知企业家重新确定相应部门反映;对于应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的,引导企业家依法处理,确保问题得到高效解决。
规范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公开接待明确接待人、时间、地点并提前做好预约登记。对反映事项事实清楚、问题明确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1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一般10日内办理完毕,经局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同时告知延期理由,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