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立法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淮南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务实管用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积极组织参与《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做好修改《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在开展城市绿化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立法活动中,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注重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是主动联系,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涉企法规草案时,在市政府、市司法局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组织召开涉企征求意见座谈会,印发了《淮南市民营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将征求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化虚为实,让企业在涉企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享有充分话语权。今年以来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共梳理收集涉企意见建议27条,采纳16条。未采纳原因及时向建议人、建议单位反馈。
三是抓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集中清理。部署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截至2013年12月底现行的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的各种规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的规定,为行政决策提供有效法治保障。目前,共梳理现行有效涉企市政府规章16件,规范性文件102件,市政府部门涉企规范性文件89件,县区政府涉企规范性文件118件,市级政府及其部门相关涉企政策15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相关涉企政策44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
(责任编辑: 赵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