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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司法局“四步法”全面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12 15:35   作者:牛清鹏    来源:合法性审查科    字体【     阅读:

明确主体。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同时,严格清理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程序规范。

突出重点。紧盯与国务院、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章抵触,以及与上位法、国家政策等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和做法。

专家评估。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高校法学教授等10位法律专家对各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评估,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反馈,形成初步清理意见。

公开结果。初步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38件、限期修订2件、废止和失效55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编辑: 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