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耿婉茹等3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3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耿婉茹等3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耿婉茹等3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附件:耿婉茹等3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月3日
抄送:淮南市、芜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耿婉茹等3名同志名单
淮南市
耿婉茹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芜湖市
冉 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〇工厂
省属企业
蔡新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公司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