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鲍士迪同志颁发法律援助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第13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鲍士迪同志颁发法律援助律师证书的函
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鲍士迪同志颁发法律援助律师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0日
抄送: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