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许晓俊等2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21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许晓俊等2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许晓俊等2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附件:许晓俊等2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7日
抄送:淮南市、马鞍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许晓俊等2名同志名单
淮南市
许晓俊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
赵德梁 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