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方磊等2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22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方磊等2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方磊等2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方磊等20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7日
抄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芜湖市、宣城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方磊等20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方 磊 长丰县司法局
蚌埠市
孙中杰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吴庆娟 蚌埠市淮上区医疗保障局
赵振亮 蚌埠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淮南市
吴玲娣 淮南市司法局
黄 娟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滁州市
陈智杰 明光市公安局
李 冉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六安市
吴怀林 霍山县司法局
张国萍 金寨县公安局
吴恕梅 六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何青山 六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王 丽 六安市裕安区审计局
夏梅政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芜湖市
刘 静 无为市公安局
利成浩 无为市公安局
张 恬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
宣城市
王联合 泾县昌桥乡人民政府
冯 莹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省直单位
陈方华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