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杜会中等21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125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杜会中等21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杜会中等21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杜会中等21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
抄送:合肥市、亳州市、淮南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宿松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杜会中等21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杜会中 长丰县统计局
刘 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
宋效志 亳州市公安局
朱 峰 亳州市公安局
吴国华 涡阳县公安局
王学喜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张学峰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
赵英喜 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
马鞍山市
祝孝春 和县乡村振兴局
芜湖市
沈 伟 芜湖海事局
吕 维 南陵县公安局
耿安民 南陵县公安局
徐 捷 芜湖市公安局
毛 伟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袁本龙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杜 平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宣传部
李 刚 南陵县科学技术局
宇 磊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黄山市
伍先成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松县
严旦松 安徽省宿松县烟草专卖局
省直单位
曾 颖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