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王翠芬等2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167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王翠芬等2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王翠芬等2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王翠芬等21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日
抄送:合肥市、亳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王翠芬等21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王翠芬 中共肥东县长临河镇委员会
李小龙 中共肥西县委督查考核事务中心
亳州市
洪 亮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张雨露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高 明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赵雅晴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李志强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宋子龙 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
张学峰 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
余 李 怀远县公安局
刘 鹏 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
李彦美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阜阳市
尚 智 太和县统计局
李凯旋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淮南市
李 雪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黄山市
叶文卓 黄山市公安局
冯 田 黄山市公安局
邓鹏翎 黄山市公安局
袁大牛 黄山市公安局
王智文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省直单位
赵 云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