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吴庆娟等5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195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吴庆娟等5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吴庆娟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0日
抄送:蚌埠市、淮南市、宣城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吴庆娟等5名同志名单
蚌埠市
吴庆娟 蚌埠市淮上区医疗保障局
淮南市
刘 勇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人民政府
宣城市
刘胜祥 宣城市民政局
黄山市
朱利娟 黟县司法局
汪阳洋 黄山市徽州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