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姚雪卿等1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242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姚雪卿等1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姚雪卿等1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姚雪卿等10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9月10日
抄送:合肥市、宿州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芜湖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姚雪卿等10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姚雪卿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宿州市
蔡 博 中共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孙加争 萧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蚌埠市
张 舒 定远县政协
淮南市
朱明华 淮南市监察委员会
滁州市
胡 恒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
邓 晴 芜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黄山市
汪阳洋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省直单位
朱建军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林道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