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何宗宝等5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308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何宗宝等5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何宗宝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18日
抄送: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铜陵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何宗宝等5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何宗宝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阜阳市
王会彬 阜南县公安局
王占龙 颍上县南照镇人民政府
淮南市
朱明华 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陵市
张 顺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