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王会彬等5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4〕310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王会彬等5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王会彬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18日
抄送:阜阳市、淮南市、芜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王会彬等5名同志名单
阜阳市
王会彬 阜阳市公安局
王占龙 颍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何伟韬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颍州区税务局
淮南市
朱明华 淮南市监察委员会
芜湖市
汪锡云 南陵县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