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周莹召等5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3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周莹召等5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周莹召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月7日
抄送:合肥市、淮北市、淮南市、芜湖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周莹召等5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周莹召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办事处
淮北市
宗 茜 中共淮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淮南市
芦 松 淮南市大通区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
祁 秦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山市
胡鑫鑫 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