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刘红成等7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5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刘红成等7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刘红成等7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月7日
抄送:合肥市、亳州市、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刘红成等7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刘红成 长丰县统计局
李海青 肥西县司法局
亳州市
李 杨 利辛县公安局
李 宁 蒙城县公安局
李 乐 中共蒙城县委组织部
张天琪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
芦 松 淮南市大通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