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司许可〔2025〕13号)
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安徽风寻律师事务所、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安徽徽一律师事务所、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安徽红点律师事务所、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安徽天宽律师事务所、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安徽兴皖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月14日
抄送: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