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陈正阳等8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55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陈正阳等8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陈正阳等8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3月4日
抄送: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淮南市、滁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陈正阳等8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陈正阳 中共巢湖市委员会办公室
淮北市
李前进 中共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宿州市
祖 渊 萧县司法局
淮南市
王仁权 淮南市公安局
滁州市
张道秀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马鞍山市
周 献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黄山市
黄启宝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
钱黎磊 黄山市黄山区乌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