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包洁娟等4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104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包洁娟等4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包洁娟等40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5月8日
抄送:合肥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包洁娟等40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包洁娟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李梦茜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宿州市
郝 燃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朱婉月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范新飞 萧县公安局酒店派出所
赵庆志 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岳诚博 灵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宋继华 灵城镇人民政府
蚌埠市
薛 野 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
繆乃东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
顾梦璟 五河县司法局
张翠芹 五河县工商业联合会
阜阳市
王振华 太和县信访局
谢富彬 界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许 韩 临泉县司法局老集司法所
李晓燕 阜阳市颍州区红十字会
淮南市
王 乔 寿县司法局
滁州市
杨祝玉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王向萌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费婷婷 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局
周 亮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韦玉飞 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治安大队
李勇伟 滁州市公安局事故处理大队
郭永付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安市
吴 宏 中共六安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汪舒敏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汪代玉 六安市公安局
管 帅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罗 明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冯 春 金寨县司法局青山司法所
樊华森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母桥市场监管所
芜湖市
王义琛 芜湖市公安局拘留所
徐 杰 芜湖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铜陵市
肖梦琪 铜陵市铜官区司法局
陈洪伟 枞阳县公安局白湖派出所
周来权 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安庆市
陈 新 怀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唐加龙 望江县城市管理局
徐建兵 望江县司法局
中央驻皖单位
丁博文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