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朱明等2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119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朱明等2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朱明等21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1日
抄送: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宿松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朱明等21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朱 明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徐 刚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张玉萍 合肥市司法局
彭建强 长丰县公安局
焦长俊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
潘 丽 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办事处
淮北市
焦志军 濉溪县司法局
蚌埠市
何胜楠 中共固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学斌 五河县司法局
管道艮 五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年 标 五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王培凯 五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淮南市
胡 永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陵市
许 斌 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
池州市
王 敏 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鲍锡清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胡积周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殷 敏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汪 洋 东至县司法局
黄山市
黄 杰 中共黄山市委社会工作部
董秋霞 休宁县林业局林业站
宿松县
张文斌 宿松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