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李鹏飞等8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128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李鹏飞等8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李鹏飞等8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6月5日
抄送: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李鹏飞等8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李鹏飞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淮北市
况 雷 中共淮北市烈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蚌埠市
汪思源 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阜阳市
陈 雷 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胡云鹏 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人民政府
淮南市
董 俭 淮南市潘集区司法局
滁州市
王敏绘 滁州市法治建设研究服务中心
六安市
周先和 舒城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