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殷星等5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167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殷星等5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殷星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7月9日
抄送:淮南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广德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殷星等5名同志名单
淮南市
殷 星 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毛远义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鞍山市
刘本萍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
何圣利 南陵县监察委员会
广德市
徐 燕 广德市工商业联合会
(责任编辑: 周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