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孙国辉等5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228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孙国辉等5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孙国辉等5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9月11日
抄送: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孙国辉等5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孙国辉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
张安妮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
阜阳市
申小龙 阜阳市颍泉区司法局
淮南市
吴芳芳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滁州市
蔡 郑 来安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