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孙以曼等1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236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孙以曼等10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孙以曼等10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9月24日
抄送: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池州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孙以曼等10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孙以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
阜阳市
郭庆贤 阜南县农业农村局
淮南市
吴 芹 中共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振鹏 中共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刘 畅 寿县财政局
池州市
吴 健 中共石台县委统战部
吴芊芊 青阳县司法局
方明亮 青阳县司法局
省直单位
张 振 马鞍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彭震宇 马鞍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