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司许可〔2025〕239号)
安徽展东律师事务所、安徽徽皖律师事务所、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安徽鼎席律师事务所、浙江学优(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展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高绍璞变更为王新;
安徽鼎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刘纬变更为孙忠志;
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封正杰变更为朱志昊;
浙江学优(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何婷婷变更为张宝芹。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12日
抄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 周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