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张春林等4名同志公司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5〕272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张春林同志已取得的公司律师证书。
附件:张春林等4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12日
抄送:淮南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张春林等4名同志名单
淮南市
张春林 淮南新东辰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
严云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支行
驻皖企业
白翠连 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
张剑霄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责任编辑: 周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