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姚悦等4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6〕2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姚悦等4名同志
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姚悦等4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姚悦等4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1月6日
抄送:合肥市、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姚悦等4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姚 悦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金 宁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余 平 长丰县工商业联合会
淮南市
李 婷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