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刘冬等13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6〕37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刘冬等13名同志
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刘冬等13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刘冬等13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2月12日
抄送:蚌埠市、淮南市、六安市、马鞍山市、池州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刘冬等13名同志名单
蚌埠市
刘 冬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陈 昕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邵翰墨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马雨萍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徐 飞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淮南市
洪瑛瑛 安徽省淮南市烟草专卖局
六安市
董苗苗 六安市司法局
钱明睿 六安市司法局
张艺海 六安市公安局
傅存欢 金寨县司法局
马鞍山市
刘 斌 马鞍山市司法局
池州市
孙 磊 青阳县司法局
安庆市
曹 方 怀宁县司法局
